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“雄鹰计划”岗位实施办法》,经教师个人申请,学院初评推荐、“雄鹰计划”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,学校专家组评审等程序,拟批准下列教师按其申报的“雄鹰计划”各级岗位确定任务并兑现相应待遇,具体情况公示如下:
在此次评审中,学校共有四位专家上榜,其中我院满全院长入选“雄鹰计划”二级岗,这也是我校唯一入选二级岗的教师。